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華僑及外國人與大陸地區投資人申請投資國內有價證券或從事國內期貨交易登記作業要點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7年6月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7年6月8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070010 51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點及表3-1、表3-3-1、表3-2,並自即日起實施(中 華民國107年6月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703153153號函同 意備查)(中華民國107年6月15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 10700020150號函修正發布) |
所有條文
柒、本要點由證交所會同期交所擬定,報奉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修
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