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受託機構及特殊目的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3月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3年3月6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03 0400085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條之附表一,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3 年1月2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20041025號函)

所有條文

  1. 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若因其他原因無法輸入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而以「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重大訊息公開說明表(二)」(附表三)發布重大訊息者,本中心得依規定公告,或經由本中心資訊傳輸系統揭示週知,並得以其影本轉送各證券經紀商於其營業處所公開張貼,及本中心閱覽室陳列,以提供投資大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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