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受託機構及特殊目的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3月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3年3月6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03 0400085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條之附表一,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3 年1月2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20041025號函)

所有條文

  1. 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於發布重大訊息之前,不得私下公布任何消息,以確保資訊之正確性及普及性。
  2. 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所發布之重大訊息應詳述發生事實、原因,估計影響及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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