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司債暨金融債券買賣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03年12月29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廢止生效(中華民國103年9月23日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0300254272號公告廢止,並自103年12 月29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03年9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 第1030036168號函) |
所有條文
- 透過「固定收益證券交易系統」買賣之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其櫃檯買賣開始日之買賣斷交易參考價格依下列方式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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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該公司債及金融債券進入「固定收益證券交易系統」前一營業日之證券商營業處所議價成交價之加權平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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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一營業日證券商營業處所議價無行情揭示時,依該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票面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