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司債暨金融債券買賣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12月2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廢止生效(中華民國103年9月23日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0300254272號公告廢止,並自103年12 月29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03年9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 第1030036168號函)

所有條文

  1. 於「固定收益證券交易系統」買賣之公司債及金融債券,應採不印製實體債券而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以採行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者為限,且不得有「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第4條第2項限制銷售及銷售後轉讓對象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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