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央登錄公債借貸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3年8月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3年8月5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九三)證櫃債字 第22419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6條至第29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 國93年7月28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2字第0930128695號函 准予備查) |
所有條文
- 本中心依第三十四條規定,承受其可能發生之損失;應於收取之借貸服務費中,提存一定比率之準備金因應之,如有不足,再由本中心自有資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