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央登錄公債借貸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3年8月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3年8月5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九三)證櫃債字 第22419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6條至第29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 國93年7月28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2字第0930128695號函 准予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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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銀行、證券商及期貨商受託辦理借貸交易,應收取手續費,本中心提供中央登錄公債市場借貸服務,應收取借貸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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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手續費及借貸服務費之費率由本中心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