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受託機構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8月2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8月2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070327974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第3條、第9條、第16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公開說明書依本準則規定應行記載之事項,應全部刊入,並編製目錄及頁次。如無應列內容或經本會核准得予省略者,則在該項之後加註「無」或「略」。
  2. 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重複者,得僅於一處記載,他處則註明參閱之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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