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稅條例 EN
發佈日期 民國99年12月2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9年12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353421號令修正公布第3條至第5條、第9條、第11條;增訂第9條之1、第9條之2;刪除第13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1條 (未依期限繳納稅款之處罰)
  1. 代徵人或證券自營商未依照第三條第一項、第三項規定期限繳納稅款者,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其逾期三十日仍未繳納者,應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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