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稅條例 EN
發佈日期 民國99年12月2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9年12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353421號令修正公布第3條至第5條、第9條、第11條;增訂第9條之1、第9條之2;刪除第13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2條 (課徵稅率)
  1. 證券交易稅向出賣有價證券人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依左列稅率課徵之:
    1. 一、公司發行之股票及表明股票權利之證書或憑證徵千分之三。
    2. 二、公司債及其他經政府核准之有價證券徵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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