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會計師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1月3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09761號令修正公布第6條、第12條至第14條、第73條;增訂第22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55條 (公會章程應載事項)
  1. 省(市)會計師公會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
    1. 一、名稱、區域及會址所在地。
    2. 二、理事、監事之名額、權限、任期及其選任、解任。
    3. 三、會員大會及理事會、監事會會議規則。
    4. 四、會員之入會、退會。
    5. 五、會員應納之會費。
    6. 六、會員違反公會章程或公會所定規定者,停止會員權利之相關規範。
    7. 七、其他處理事務之必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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