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查詢
即時法規訊息
法規體系查詢
法規名稱查詢
綜合查詢
詞彙查詢
中英法規對照表
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查詢
中文首頁
法規資訊
小
中
大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會計師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1月3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09761號令修正公布第6條、第12條至第14條、第73條;增訂第22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關鍵字查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附件下載
英文版
所有條文
友善列印
第36條
(法人會計師事務所之解散事由)
法人會計師事務所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解散之:
一、章程所定解散事由。
二、與其他法人會計師事務所合併。
三、破產。
四、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之核准。
五、設立後六個月未開始營業,或開業後自行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上,經主管機關命令解散。
前項第五款所定期限,如有正當事由,得申請主管機關核准延展之。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授權子法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