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8年3月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3月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80304826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3條、第7條至第9條、第11條、第12條、第25條;增訂第26條之2條文

所有條文

  1. 本準則所稱子公司及母公司,應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認定之。
  2. 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係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者,本準則所稱之淨值,係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之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