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2月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2441號令修正公布第3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04年3月19日行政院院臺金字第1040013918C號令發布,104年2月4日修正公布之第3條,定自104年4月1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第9條 (捐助章程應載事項)
  1. 保護機構之捐助章程,應記載下列事項:
    1. 一、保護機構之名稱、捐助目的及事務所所在地。
    2. 二、捐助財產之種類、數額及保管運用方法。
    3. 三、業務項目。
    4. 四、董事會之組織及職權。
    5. 五、董事、監察人之產生方法、資格、人數及任期。
    6. 六、事務單位之組織。
    7. 七、解散或撤銷許可後賸餘財產之歸屬。
    8. 八、關於主管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