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收購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06年4月1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6年4月11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060 007682號函修正發布全文32條,自即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受委任機構檢具完稅證明等相關文件向本公司申請放行後,操作「存券匯撥」交易(交易代號 130)或「存券更正轉帳」交易(交易代號 131)通知本公司,將成交之有價證券由公開收購專戶撥入公開收購人之保管劃撥帳戶。
  2. 公開收購人以本公司保管之有價證券作為公開收購對價時,檢附完稅證明等相關文件,由其往來參加人向本公司申請放行後,操作「存券匯撥」交易(交易代號 130)或「存券更正轉帳」交易(交易代號 131)通知本公司,將有價證券由公開收購人之保管劃撥帳戶撥入公開收購專戶,再由受委任機構依前項作業方式向本公司申請放行後,通知本公司將該證券由公開收購專戶撥入應賣人之保管劃撥帳戶。
  3. 公開收購人為上市(櫃)、興櫃公司或股票已全面無實體發行之公開發行人,以其募集發行之有價證券作為公開收購對價時,公開收購人應依本公司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規定,檢具相關文件通知本公司將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交付至應賣人之保管劃撥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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