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守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06年9月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 106年9月8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 字第1060051866號函修正發布第11點,自107年1月起適用(中華民國106年 8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060016951號函及106年8月31日 金管證投字第1060033131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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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守秘密之義務
公司員工不得無故洩漏公司基金或全權委託帳戶之機密,亦應避免關
係企業間、不同部門與不同職務人員間傳遞機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