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7年10月1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2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070003 5200號函修正發布第1條、第2條、第8條至第11條之1、第13條、第16條、 第20條、第22條、第23條條文,自107年11月19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7年1 0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70333331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 本契約各交易時段權利金最大漲跌點數,以最近之臺灣證券交易所收盤標的指數百分之十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