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8年1月1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800002761號令修正公布第18條、第58條、第60條至第62條及第67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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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21條 (廢止許可之程序)
  1. 金融控股公司設立後,對其銀行子公司、保險子公司或證券子公司喪失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之控制性持股者,主管機關應限期命其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廢止其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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