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9月3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14361號令修正公布第53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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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42條 (保密義務)
  1. 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對於客戶個人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秘密。
  2. 主管機關得令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前項應保守秘密之資料訂定相關之書面保密措施,並以公告、網際網路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揭露保密措施之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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