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89年10月1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9年10月17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9)臺財證(六)字第04527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第6條、第12條;增訂第18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應依本準則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其未規定者,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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