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10月1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7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交字第1050201 5500號函修正發布第3點、第4點、第6點、第7點,實施日期另行公告 ( 中華民國105年10月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50040005號 函辦理) (中華民國105年10月31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交 字第10502016420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05年11月7日)

所有條文

  1. 部位調整作業
    1. 一、期貨交易契約為下午一時四十五分收盤者,作業時間為上午七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二時三十分;期貨交易契約為下午四時十五分收盤者,作業時間為上午七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期貨交易契約為下午六時十五分收盤者,作業時間為上午七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六時三十分。
    2. 二、期貨商辦理部位調整申請時,應於本公司作業時間內於其電腦作業方式申請部位調整,其申請調整部位即撥入正確之帳戶,並可透過電腦作業方式查詢部位調整結果是否正確。若電腦作業異常時,得填具「期貨商部位調整申請書」(附件四),傳真並電話通知本公司結算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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