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5年10月1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7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交字第1050201 5500號函修正發布第3點、第4點、第6點、第7點,實施日期另行公告 ( 中華民國105年10月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50040005號 函辦理) (中華民國105年10月31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交 字第10502016420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05年11月7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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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中保證金追繳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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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業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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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結算會員於本公司作業時間內由其電腦作業方式接收本公司盤中保證金追繳通知訊息時,應確認其被追繳金額,並於一小時內通知結算銀行,撥轉不少於該金額之現金結算保證金存入本公司結算保證金專戶。因逾結算銀行作業時間,結算會員無法於時限內繳交外幣保證金時,應以新臺幣或其他本公司公告之外幣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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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結算會員為辦理本項作業,應以電腦作業方式傳輸至本公司結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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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電腦作業異常時,應填具『結算保證金存入通知書』(附件一)傳真並電話通知本公司結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