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5月1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0700015 000號函修正發布第4條之4、第4條之5、第5條、第5條之2條文,實施日期 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07年5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7030 8797號函辦理) (中華民國107年6月5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 交字第10700018960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0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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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商品類選擇權契約之結算保證金之計算,除權利金外,其風險價格係數係參考一段時間內標的商品價格波動及其他可能因素,估算至少可涵蓋一日權利金變動幅度百分之九十九信賴區間之值。其計算方式,由本公司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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