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7年2月1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07000 2913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3條、第6條、第8條、第10條條文及第二章第三節 節名,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7年2月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 券字第10703024233號函) |
所有條文
- 公開銷售說明書之封裡,應依序刊印下列與本次發行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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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開銷售說明書之分送計畫、說明公開銷售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分送方式及索取公開銷售說明書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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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認購(售)權證承銷商名稱、地址及電話(無則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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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行人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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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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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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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及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