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7年2月1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07000 2913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3條、第6條、第8條、第10條條文及第二章第三節 節名,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7年2月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 券字第10703024233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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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開銷售說明書編製之基本原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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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開銷售說明書所記載之內容,必須詳實明確,文字敘述應簡明易懂,不得有虛偽或欠缺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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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開銷售說明書所記載之內容,必須具有時效性。公開銷售說明書刊印前,發生足以影響利害關係人判斷之交易或其他事件,均應一併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