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1月3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0975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5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04條 (期貨交易數量與持有部位之申報)
  1. 主管機關得限制期貨交易人之期貨交易數量或持有部位。
  2. 期貨交易人應申報其期貨交易數量與持有部位;其申報範圍、內容及程序,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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