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1月3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0975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5條之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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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12條 (交易進行場所)
  1. 期貨交易應在期貨交易所進行。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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