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6年6月1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6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3291號令修正公布第113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45條 (期貨結算機構之設立)
  1. 期貨結算機構之設立,應經主管機關之許可並發給許可證照;其由期貨交易所或其他機構兼營者,亦同。
  2. 期貨結算機構之營業、財務及會計應予獨立;其組織形態、設置標準及管理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