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11月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36251號令修正公布第107條、第112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90條 (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1. 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由下列成員組成之:
    1. 一、期貨交易所。
    2. 二、期貨結算機構。
    3. 三、省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或直轄市商業同業公會。
    4.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
  2. 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之設立,於向內政部登記前,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