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11月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36251號令修正公布第107條、第112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85條 (期貨信託基金之管理)
  1. 期貨信託事業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應與其事業及基金保管機構之自有財產分別獨立。
  2.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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