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債券附條件交易使用債券存摺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92年10月1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2年10月13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九二)證櫃債 字第30787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3點;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92年1 0月2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三字第0920145693號函准予 備查)

所有條文

  1. 櫃檯買賣債券自營商以提交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保管之債券為附條件買賣,且依集保公司規定出具債券存摺予交易相對人代替交付者,有關債券存摺內容與格式、空白債券存摺印製、債券存摺簽發、繳回、作廢、掛失補發及催繳管制等事項,應依集保公司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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