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櫃檯買賣有價證券給付結算作業要點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3年9月23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3年9月23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0 300254272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條、第8條條文,並自103年12月29日起施 行(中華民國103年9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03003616 8號函) |
所有條文
-
櫃檯買賣有價證券除於營業處所議價成交者外,均由證券商及證券金融事業向本中心辦理給付結算作業。其有價證券之收付作業本中心委由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
-
證券商設有分支機構者,統由總公司彙總後依前項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