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8年3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3月12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0 80052892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條至第4條、第6條至第13條、第14條至第16 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8年3月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 發字第1080303577號函同意核備)

所有條文

  1. 本中心發現或大眾傳播媒體報導上櫃公司有第十一條所述之重大訊息者,經本中心認有必要時,得載明訊息來源及內容通知上櫃公司指派發言人或代理發言人於本中心所規定期限內親赴或採視訊方式召開記者會,必要時,亦得以投資人可參與之重大訊息說明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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