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6年10月1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輔字第1 0600275171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93條、第94條及第101條條文,自即日起實 施(中華民國106年10月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060035887 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 證券商辦理或代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應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操作辦法、證券商辦理中央登錄公債借貸操作辦法或證券金融事業對證券商轉融通業務操作辦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