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6年10月1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輔字第1 0600275171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93條、第94條及第101條條文,自即日起實 施(中華民國106年10月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060035887 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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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中心有價證券櫃檯市場盤後定價交易之買賣申報時間為下午二時起至二時三十分止,並一律以當日等價成交系統最後一筆成交價格撮合成交,其買賣辦法由本中心另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