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6年10月1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輔字第1 0600275171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93條、第94條及第101條條文,自即日起實 施(中華民國106年10月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060035887 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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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所稱第一上櫃公司,指其所發行之股票未在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而經本中心同意上櫃買賣之外國發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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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所稱第二上櫃公司,指其所發行之股票或表彰股票之有價證券已在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且其有價證券經本中心同意上櫃買賣之外國發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