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銀行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1月3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1021號令修正公布第125條、第125條之2至第125條之4、第136條之1;增訂第22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20條 (營業基金)
  1. 外國銀行應專撥其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所用之資金,並準用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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