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銀行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1月3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1021號令修正公布第125條、第125條之2至第125條之4、第136條之1;增訂第22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98條 (國民銀行任務)
  1. 供給地方性信用之專業銀行為國民銀行。
  2. 國民銀行以供給地區發展及當地國民所需短、中期信用為主要任務。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