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銀行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1月3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1021號令修正公布第125條、第125條之2至第125條之4、第136條之1;增訂第22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2條 (擔保授信)
  1. 本法稱擔保授信,謂對銀行之授信,提供左列之一為擔保者:
    1. 一、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
    2. 二、動產或權利質權。
    3. 三、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
    4. 四、各級政府公庫主管機關、銀行或經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保證機構之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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