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銀行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6月2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3891號令修正公布第131條;增訂第34條之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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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89條 (業務範圍)
  1. 專業銀行得經營之業務項目,由主管機關根據其主要任務,並參酌經濟發展之需要,就第三條所定範圍規定之。
  2. 第七十三條至第七十六條之規定,除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於專業銀行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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