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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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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6月2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3891號令修正公布第131條;增訂第34條之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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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條
(銀行間主要人員相互授信之禁止)
銀行不得交互對其往來銀行負責人、主要股東,或對該負責人為負責人之企業為無擔保授信,其為擔保授信應依第三十三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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