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辦理專戶存儲應注意事項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8年5月2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80314523號令 修正發布第五點附件一、第六點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
所有條文
- 代收與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均由發行人或募集設立公司之籌備處自行選定,但代收價款與專戶存儲價款不得由行庫之同一營業單位辦理。
法規名稱 |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辦理專戶存儲應注意事項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8年5月2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80314523號令 修正發布第五點附件一、第六點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