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對證券商轉融通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08年5月2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8年5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080311291號函 修正發布第10條、第26條、第27條、第34條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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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商應在本公司指定之金融機構及證券集中保管事業開設專戶,以便款項及證券之存撥。
法規名稱 |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對證券商轉融通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08年5月2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8年5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080311291號函 修正發布第10條、第26條、第27條、第34條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