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管理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6年12月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6年12月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60045983號令 修正發布第13條、第14條、第19條、第19條之 3、第19條之4、第19條之6 、第19條之7、第38條、第53條;增訂第52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及從事外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其外國有價證券範圍、外國衍生性金融商品種類及外國交易市場,由本會定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