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證券鉅額買賣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5年3月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5年3月8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105000253 9號函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05年2月16日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040051559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
鉅額買賣之方式,以逐筆交易或配對交易為限。
-
鉅額買賣不得融資、融券。
-
鉅額買賣之應收應付交割代價及有價證券,與其他採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交割之買賣合併辦理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