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8月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8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 1040029334號令 修正發布第11條、第23條條文及第10條之附表一之二、附表一之三

所有條文

  1. 公司應就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加以檢討分析,並評估風險事項,其應記載事項如下:
    1. 一、財務狀況: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若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2. 二、財務績效: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3. 三、現金流量: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4.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5.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6. 六、風險事項應分析評估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下列事項:
      1.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2.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3. (三)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4.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5. (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6.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7.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8.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9.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10.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11.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12.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應列明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
      13.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7. 七、其他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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