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6年3月3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6年3月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60008666號令 修正發布第10條;刪除第13條、第17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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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之終止,除本會另有規定外,應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依有關法令或前條所定契約之規定報請本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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