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6月1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2351號令修正公布第107條、第125條、第128條、第131條、第133條、第135條、第138條之2及第146條之5;增訂第107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當事人之一方對於左列各款,不負通知之義務:
    1. 一、為他方所知者。
    2. 二、依通常注意為他方所應知,或無法諉為不知者。
    3. 三、一方對於他方經聲明不必通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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