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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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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6月1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2351號令修正公布第107條、第125條、第128條、第131條、第133條、第135條、第138條之2及第146條之5;增訂第107條之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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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條
保險契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記載左列各款事項:
一、當事人之姓名及住所。
二、保險之標的物。
三、保險事故之種類。
四、保險責任開始之日、時及保險期間。
五、保險金額。
六、保險費。
七、無效及失權之原因。
八、訂約之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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