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7月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151號令修正公布第449條;增訂第五章第十三節節名及第356條之1至第356條之14條文,第五章第十三節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04年9月3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1040047867號令發布第五章第十三節條文,定自104年9月4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第219條 (監察人之查核表冊權)
  1. 監察人對於董事會編造提出股東會之各種表冊,應予查核,並報告意見於股東會。
  2. 監察人辦理前項事務,得委託會計師審核之。
  3. 監察人違反第一項規定而為虛偽之報告者,各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回上方